很多人指出若人們明白環境問題的嚴重性,便會改變自己的消費模式來達致環保,但其實這觀點忽視了所謂的"value-action gap",即是說就算環保意識有多高,也不一定跟他們行為成正比。
任何環保問題都會牽涉到一個問題,就是早在六十年代已被提出的所謂的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,即free-riding。簡單點說就是由於環境利益是non-excludable (所有人都可以間接享用),購買了這些產品的人無法直接獨享所有成果,而無論其他人有否作過貢獻也總有間接得到一點好處,即是說我付出$10但可能換來的只有$1,餘下的$9卻被其他沒貢獻的人瓜分了,結果我就沒有多大動機去選用這些產品或採用更環保的生活方式。在人皆自私的前提下,這導致環保產品市場比起傳統市場受到多一層限制。以燈泡為例,其環境利益是highly non-excludable,減少空氣污染或能源使用的正面影響對個人而言是微不足道,然而使用者卻可能要付出比以往略高的價錢來購買,並且要承擔安裝成本,除非其節能(省錢)功能相當明顯,否則在個人利益與整體社會利益的不對稱之下,自願使用環保燈泡的動機不大。
值得關注的問題是,由於環境利益的nonexcludability之故,當我期望部份人會作出環保之舉時,我亦相信他們的行為可以間接惠及我 - 無論我有否付出與否,因此我有很大機會選擇不作付出,乾脆做一個free-rider。即使你喊破喉嚨反覆告訴我環境問題有多麼嚴重,也即使我充份贊同你所說的,只要世上永遠有部份人甘願無私地對環境作出貢獻,我也不用操心,反正我相信不論我幫與不幫我也可以坐享其成。人類利己的心態是inborn的,所以如果針對個人的incentive的影響力不足,單靠以大量群眾為目標、提供a flow of information或者教育式口號式的環境宣教政策的成效將會十分有限,這亦是港大教授Prof. Peter Hills所指出的90年代香港環境教育的問題所在。
另一方面,用科技來減低環保產品的成本可能是解決途徑之一,但需知道生產成本下降對某些環境資源的需求反而可能會上升,而且科技提升所帶來的好處不是無窮無盡的,如果其他因素(如人口)變得更糟,科技也會無補於是,如果環保燈泡價格變得便宜,使用者可能傾向使用更多燈泡,電力方面,我們亦不可能無限地建造風力/太陽能發電站,大量建造這些發電站也總會消耗環境資源,更別說在有些情況下所產生的額外社會成本,如開放電力市場及新興可再生能源市場所牽涉到的social discrimination問題。科技為人所用,科技變了但人(制度)不變或者更糟,問題也一樣無法解決又或者衍生出另一種問題,科技以外的因素有時比科技本身更重要。如果社會/制度層面的問題沒有適當處理,用什麼技術同樣也不可能解決free-riding的問題,這就是為什麼要說human/built capital (技術) 固然重要,但就對環境問題的貢獻而言,它們已經接近bottleneck,所以未來我們更要認真考慮的是social capital (社會資本)對填補上述兩項不足處的重要性,藉此針對環境問題的根源之一 - collective action problem
(originally posted in discussion.com)
2 comments:
Just pay a visit to your blog. Will be delighted to see more of your arguments esp. on the SCA of CLP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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